早在16世纪末17世纪初,法国国王亨利四世便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规划》(《Le Grand Dessin》):“使哈布斯堡王室降低到比利牛斯半岛一个国君的地位,把土耳其人和鞑靼人赶到亚洲去,重建拜占廷帝国,然后再重画整个欧洲地图。欧洲将分为六个世袭君主国家、五个选举的君主国家和五个共和国。在这一切国家之上,设置一个专门的议政府,负责维护普遍和平并审理国与国之间、国君与国君之间的一切纠纷。基督教国家的这种特种共和国的首脑是教皇,其首相则为法国代表。”①在此背景下,亨利四世于1601年曾对新征服的比热和布雷斯等地区的居民说了一段对后世影响深远的话:“既然你们历来都讲法语,你们理应是法兰西王国的臣民。使用西班牙语或德语的地方,我赞成分别留给西班牙和德国,但使用法语的地方应归我所有。”②肖忠纯认为这是法国“自然疆界论”的肇端。③张世明认为,总体上而言,“亨利四世以及絮利的对外政策仍基本上属于现实主义,致力于为本国获取自然疆界而非沉溺于奄有诸国的辽阔梦想”,到了其后继者——法国枢机主教、首相黎塞留执政时,法国对自然疆界的要求才“有了大致的界线,而且自然疆界的概念日趋明晰”④。